2020年郯城县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

2020-07-26      来源:郯城县教体局   浏览次数:3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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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发布

全市统一考试阅卷结束后,于8月1日公布九年级考生成绩,8月3日公布八年级考生成绩。成绩公布后,考生可根据准考证上提供的成绩查询方式查询。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和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成绩保密

考试成绩属考生个人隐私,除考生本人按要求进行查询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考生成绩,严禁炒作“中考状元”和“中考升学率”,不得将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教师的依据,不得根据考试成绩给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招生计划

2020年全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为5610人,职业招生计划为2400人。我县将郯城一中、郯城二中、郯城美澳学校招生普通生指标的65%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指标生的分配对象应为在所就读的初中学校有连续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各普通高中学校可按照自身办学传统和特色发展的需要,招收不超过本学校招生计划总数5%的特长生。特长生报名条件和录取办法由招生学校制定,录取后由县教育和体育局汇总上报市教育局。

2020年郯城县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

在招生过程中,各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不准印发招生简章和召开招生咨询会;不准进入初中学校进行宣传;不准在报纸、电视、校园网上刊登或播放招生广告;不准突破招生计划招生;不准跨招生范围招生;不准超过规定班额编班;不准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不准抢拉或买卖生源;不准超标准多收费或提前收费;不准随意降低收费标准或减免收费;不准举办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

录取原则与条件

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招生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考生志愿顺序等情况,综合考虑、择优录取。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录取的基本条件为综合素质达到C及以上等级。录取时,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道德与法治科目成绩等级较高的考生。满计划时,若存在道德与法治科目等级相同的考生,则该等级考生全部录取。

录取程序与方法

1.填报志愿

报考志愿由考生本人填写《郯城县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志愿填报表》,并由学生家长签字确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学生填报志愿。志愿填报结束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志愿。各初级中学不得以扣发《义务教育证书》、《准考证》等限制学生的报考自由。

2.录取批次

第一批:特长生录取。各高中学校可按照自身传统和特色发展的需要,招收学校统招生计划5%以内的特长生。特长生的招生政策及录取名单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参加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和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艺术水平考试并获六级以上合格证书者,相同专业可免予测试。对于有特殊才能或潜能但无实证性材料的学生,高中学校应提供考生展示特殊才能的条件,并建立相应的组织对考生的特殊才能进行评定。特长生录取根据考生报名情况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但学业考试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满分的60%。完不成特长生计划的,剩余计划作为相关高中学校普通生计划指标。对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学校报县教育和体育局审批,可适当降分录取。各学校的特长生录取名单报县教体局基教科汇总备案,8月2日前报市教育局。已经被特长生录取的学生将不能参与普通生的录取。

第二批:指标生录取。县教育和体育局依据各初中学校应届在籍在读的初中毕业生人数占50%和2019年县教育和体育局对初中学校的办学水平评价结果占50%(其中,①督导评估成绩占15%;②教育教学质量占15%;③控辍保学占5%;④规范办学占10%;⑤2016年以来省、市文明校园奖励指标占5%)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指标分配后,由县教育和体育局为各初中学校统一划线录取。指标生录取根据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分配数量及报名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指标为止。完不成指标生计划的,剩余计划作为相关高中学校普通生计划指标,并于第二年减少未完成计划初中学校的相应指标生数量。

第三批:统一录取。郯城一中、郯城二中、郯城美澳学校统招计划和郯城三中、职教中心学校和英才职专学校统招生计划,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划线,根据考生的报考志愿,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等择优录取。普通生录取依据报名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以上批次录取的新生,均由县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统一签发《郯城县高中(职业)学校新生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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