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郯城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郯政办发[2008]61号)、(郯城县城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细则),我局会同县民政局、工商局、地税局、交警大队等相关部门对2013年度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者进行了审核,有322户家庭符合申购条件,为便于社会监督,现将审核合格的申购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如发现有不符合申购条件的家庭,请于2015年1月7日前向我局举报。
举报电话:18854956617(办公室座机) 18854939122(办公室座机)
郯城县房产管理局
2015年1月1日
